以下是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海军在2025第十五届公益节暨ESG影响力年会的精彩讲话,由云现场整理。


各位ESG领域的嘉宾、同仁大家上午好,我在做我的分享之前,先介绍一下我自己,我是一名律师,绿水青山的践行者,代理了很多公益诉讼,比如2011年抗非漏油案、目力矿区、西藏烟花秀。我还是一名农工党员,这份调研报告是农工党员集体的一份调研报告,另外一个身份是生态环境部的法律顾问和碳专项法律顾问,也组织生态环境部及其下属的事业单位农工党员,共同做了这份调研;最后一个身份我是北京市律师协会环境资源能源委的主任,这份调研报告中很多环境或者资源能源律师也贡献了智慧,这份调研报告能够给大家带来一点点启示,一定是我们团队的力量,还有哪些不足,肯定是我组织方面还有一些欠缺,希望大家批评指正。

第一个我们调研的背景和目标;第二个当前ESG的实践情况;第三个ESG实现过程中面临的问题;第四个完善建议。

第一部分关于我们的背景,这几年ESG话题很热,整个政策体系正在初步建立,我们的标准和指南不断出台,研究目标是找问题,找出ESG进一步能够在扩大应用的堵点,从国家政策角度能不能提意见建议。我们的调研对象包括环保产业协会、生态环境部的事业单位,北京市的国资委、北京市金融监督管理局、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等政府机关。

目前的现状,从政策角度来说,从法律层面有了ESG的规定,我们公司法第20条规定,ESG规定不是一个强制性的,是倡导性的,是鼓励的,我们金融监管总局也出台了绿色金融相关规定,还有资本市场包括三大交易所也出台了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报告和指引,地方包括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国资委、北京市绿色交易所也出台了ESG体系标准,这个是政策角度。

披露角度,我们披露最好的两类主体,一类央国企,我们通过国资委这条线,要求他们进行披露;另外一个港交所,港交所披露的也是强制性披露;第三个关于目前的实践,有一些供给层面的增长,刚才说到了很多标准体系不断披露和增加,央国企出台了很多参考模板,我们出台了很多团标,这都是很好的现象。

实践应用角度,尤其是在金融领域,从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绿色供应链这方面还是做了应用,这也是做的比较好的地方。

第三部分,ESG应用、ESG发展角度到底还有哪些堵点,还有哪些做的不足的地方,需要我们从政策角度进一步补及的。

顶层设计缺位,《公司法》有所谓的顶层设计,目前的标准、指南是九龙治水,每一个政府部门都有关注的侧重点,包括很多组织、社会团体都有自己的团标,缺少一个上位法的顶层设计。另外一个我们原则性条款、鼓励性条款太多,缺少强制性条款,这是从ESG顶层制度设计角度;第二个不足我们的披露标准,刚才说到有很多团标,导致了我们制定的主体多元,包括标准的内容,参差不齐,我们从企业角度很多ESG都是报喜不报忧的,负面信息披露不足。企业角度面临很多评价体系和标准,给企业带来很多困惑,成本压力会增加。

第三个应用场景角度,激励方面是不足的,我们做ESG披露,到底是为了什么,一方面我们有一些促进所谓的向善,承担社会责任;另外一个重要的功能金融功能,要实现从投资金融方面所谓的优惠或者鼓励,  这方面我们的应用场景是不足的,税收、补贴方面做的不足。另外一个方面绿色金融方面,我们给企业增加了很多合规和管理成本,ESG披露的同质化问题,供应链方面数据要素没有打通,数据处理能力不足,导致整个供应链ESG评估也好,或者说ESG建设不畅通。

第四个维度失衡,我是做环境的,我们也深刻认识到ESG标准指南里对环境的问题过度注重,比例占的比较高,对公司管控和社会责任还是有不足的地方。尤其是从社会责任的角度不仅仅是做公益就是社会公益的承担,这个是比较狭窄的,从社会责任角度,消费者、劳动者的这些关注,每个行业有每个行业的特点。

公司治理,ESG公司治理和我们的风险管控、合规到底是什么关系,这个研究不足。

第五个不足是见证,我们ESG报告不应当是自吹自擂,我们应当有第三方的见证机制,通过第三方见证来进行评价。

第四部分政策方面的意见建议。

第一个意见建议,优化顶层设计,改变九龙治水的局面,通过顶层设计做出制度安排,我们是不是建立统一国标,是不是由发改委牵头,是不是要建立行业标准,比如说我是能源行业,他的标准可能是不一样的,我是医药行业标准又是不一样的,有国标、有行标。应用场景需要进行拓展的,不仅仅是从绿色金融角度,从金融的一个角度,还有从投资的角度,招投标能不能对ESG做的比较好的,从招投标领域给予更多的支持,税收层面,现在欧盟马上要征收碳税了,碳边境调节税,环境方面、低碳方面做的比较好,会免税,不然会承受比较高的税收。对社会责任的评价标准,公司治理评价标准当中进一步的完善。

刚才也提到了见证层面,调研报告的目的无非是从两个方面给出建议,一方面是从强制的角度,在中国法治环境下,我们在做好ESG领域有一些方面要做强制的,一个强制领域是三大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的强制披露,上市公司就是公众公司,代表了对公众的责任在里面,上市公司有他的底层逻辑进行强制披露;

另外一个是国资系统,国资企业体系庞大,国有企业承担了很多社会责任,社保基金的供给,从国资角度,我们认为应当做强制。民营企业、其他企业也好还是以鼓励为主,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应用场景,不是喊喊口号,我要鼓励、号召,我们这些应用场景包括绿色金融层面的支持,还有包括招投标、税收、补贴,通过一系列的应用场景的普及,让企业愿意披露,建立第三方见证的系统,我们中国很多体系必须有第三方认证。

总而言之,作为一名律师来说,希望中国关于ESG的政策越来越体系化、系统化、越来越完善,如果我们这一点政策建议能给我们国家政策制定起一点作用,我们所有的调研团队成员也是很欣慰的。

再次感谢大家的聆听,如果我们的调研报告有哪些不足的地方,大家多给建议,也可以不断的持续和完善,谢谢大家!